非甲烷總烴色譜儀分析試驗所需的配置和條件如下:
(1)帶有雙柱雙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氣相色譜儀。
(2)色譜柱:試驗需要配備兩種色譜柱,一種用來分離甲烷,另一種用來分離總烴。其中,柱1為長1m、內徑3mm的不 銹鋼螺旋空柱(或填充60~80目的硅烷化玻璃微珠),用于測定總烴。柱2為長2m、內徑3mm的不銹鋼柱,柱內填充 ,用于測定甲烷。色譜柱保證氧與甲烷分離,消除氧干擾峰對總烴定量的干擾。
(3)空氣除烴凈化裝置:空氣鋼瓶、凈化器(硅膠)、凈化器(活性炭)、高溫管式爐(內裝四氧化三鈷、催化劑、爐溫750℃)。
(4)雙通道工作站:非甲烷總烴色譜儀,配有非甲烷總烴分析模塊,可以按照相應國家標準要求的方法,具備自動扣除氧峰值、自動計算出非甲烷總烴含量(以碳計)的功能,也可以按GB/T50325-2001等國標要求的方法,具備用甲苯的響應系數計算未鑒定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濃度的專門功能。有效的提高分析精度和分析處理速度。